时间:2009-07-29 浏览量:2294
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、中央宣传部、中央学习实践活动
领导小组、国务院国资委党委《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
学习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直属党委、党总支、党支部,机关党工委:
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部署,现将《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》(中组发〔2009〕11号)和有关材料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及时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共产党员,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(有关学习材料、专题片可到新华网、人民网 “学习吴大观同志先进事迹专题”中下载或点击收看),并按要求于8月4日、8月18日,以电子邮件方式,分两次将学习活动情况和《开展学习吴大观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》报送到党委组织部,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。
附件:1、白山组通[2009]32号文件
2、《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》
3、《开展学习吴大观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》
三岔子林业局党委组织部
2009年7月29日